一、活動依據
(一)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(各縣市政府辦理
初賽辦法)。
(二)澎湖縣政府辦理112學年度科技領域競賽與活動辦理規劃。
二、活動宗旨
(一)培養學生動手實作、設計與創造科技工作及資訊系統的知能,同時涵育創造
思考、批判思考、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高層次思考能力。
(二)讓學生發揮創意,將各種想法透過實際動手製作,從中學習與解決問題。並
能從自己 DIY(Do It Yourself)到 DIWO(Do It With Others)與他人團隊合
作,學習共同製作與分享成果。
(三)推薦優秀隊伍為縣代表進入全國性決賽,以提升離島學子之視野。
三、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(二)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處
(三)承辦單位:澎湖縣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
四、競賽場地
(一)馬公國中-雙語學園教室 (至美樓2F)
(二)馬公國中-木工教室 (工藝館1F)
(三)馬公國中-3D列印教室 (工藝館2F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