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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網站管理者 - 教務處 | 2023-10-31 | 點閱數: 233

一、活動依據

    (一)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(各縣市政府辦理

        初賽辦法)

    (二)澎湖縣政府辦理112學年度科技領域競賽與活動辦理規劃。

二、活動宗旨

    (一)培養學生動手實作、設計與創造科技工作及資訊系統的知能,同時涵育創造

        思考、批判思考、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高層次思考能力。

    (二)讓學生發揮創意,將各種想法透過實際動手製作,從中學習與解決問題。並

        能從自己 DIY(Do It Yourself)到 DIWO(Do It With Others)與他人團隊合

        作,學習共同製作與分享成果。

    (三)推薦優秀隊伍為縣代表進入全國性決賽,以提升離島學子之視野。

三、辦理單位
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
(二)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教育處

(三)承辦單位:澎湖縣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
 

四、競賽場地
(
一)馬公國中-雙語學園教室 (至美樓2F)
(二)馬公國中-木工教室     (工藝館1F)
(三)馬公國中-3D列印教室  (工藝館2F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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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澎湖縣112學年度科技競賽辦法new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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