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71
  • slider image 78
  • slider image 73
:::
公告 舞蹈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6-18 | 點閱數: 107

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1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0056209號函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5月27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0021082號函辦理。

上開要點明訂自115學年度起辦理芭蕾賽事及相關規範,請各校預為因應,提前規劃參賽相關事宜。

旨揭賽事辦理期程如下

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:

縣市初賽:115年9-12月。

教育部決賽:116年2-3月,依輪辦表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。

116學年度續辦芭蕾個人組,並辦理首屆團體組賽事:

縣市初賽:116年9-12月。

教育部決賽:117年2-3月,依輪辦表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。

 

另有關參採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」成績作為升學採認之相關單位,應適時檢視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,並納入相關會議研議,以維護學生升學參採權益。

本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教育部承辦人陳小姐:02-7736-6227洽詢;賽務相關疑義,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:02-7749-3242。

:::

會員登入

即時空氣品質

小行事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