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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3-02-06 | 點閱數: 286

徵選類別:

  1. 水墨:內徑橫直式,國中組以35x70公分,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,且一律不得裱裝(可托底)。
  2. 書法: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,日期為112年4月8日(六)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,採事前報名,比賽須知詳附件1。
  3. 西畫:油畫以20號為原則,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。
  4. 攝影:12x18吋,黑白、彩色不拘。
  5. 平面設計:漫畫、版畫、平面設計及多媒材。
  6. 立體設計:工藝、雕塑及多媒材

 

六、送件資料:

  1. 書法類:
  1. 採現場比賽,送件時無需檢附作品。
  2. 繳交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書法報名表(詳附件2)。
  3. 報名表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:fs13330@phhcc.penghu.gov.tw,信件名稱註明「112年新秀獎-送件人姓名及參賽類別」。
  1. 水墨、西畫、平面設計、立體設計類:
  1. 繳交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報名表(詳附件3)。
  2. 參賽作品一件,並將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送件表浮貼至作品後方(詳附件4)。
  3. 報名表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:fs13330@phhcc.penghu.gov.tw,信件名稱「112年新秀獎-送件人姓名及參賽類別。」
  1. 攝影類:
  1. 繳交報名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報名表(詳附件3)。
  2. 參賽作品一件,並將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送件表浮貼至作品後方(詳附件4)。

原始照片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,以光碟燒錄方式繳交,並註明「112年新秀獎-送件人姓名及參賽類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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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120000343112E0000342.dijajh12732691156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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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簡章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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